1、口罩作为卫生用品,用于过滤进入口鼻的空气,以达到阻挡有害的气体、气味、飞沫进出佩戴者口鼻的用具。医用口罩在医学上作防护类医用品,适用于医务人员或相关人员的基本防护,以及在有创操作过程中阻止体液和喷溅物传播的防护。
2、医用口罩隶属医疗器械二类(其为分类编号141400,属于医护人员防护用品,为二类医疗器械。),必须在高于或等于十万级无菌无尘净化车间内进行生产,车间洁净等级≥10万级,环境温度在18℃-26℃,湿度应在40%-60%范围,全程车间需要无尘无菌。
3、如果要做口罩生产,必须进行相应设计研发,在符合GMP的条件下生产样品,并按《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》进行编写产品技术要求,送注册检验、准备注册资料,进行产品注册,由于其在免除临床目录中,所以不需要做临床试验,但需进行临床评价,提交申报产品与已上市同类产品的对比说明。